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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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级新生开展心理普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9-24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    点击:

各系部:

为更好的掌握学生心理状况,定于9月25日开展2023级学生心理普测工作,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
9:00-9:30 护理学院 护理1-9班

9:30-10:00 护理学院 护理10-16、ICU

10:00-10:30 护理学院

康复、急救、口腔、母婴、幼儿

10:30-11:00 护理学院 助产1-5

医学技术学院 眼视光、医学检验

11:00-11:30 公共卫生学院

11:30-12:00 医学技术学院 口腔、影像、医疗器械

14:30-15:00 中医学院

15:00-15:30 药学院

15:30-16:00 康复学院

16: 00-17: 00 临床医学院

请各班辅导员自行安排场地,提前10分钟准备就位。到点即测,心理普测30分钟内,需辅导员全程参与并监督。提前做好动员工作,说明心理普测的目的、意义及测试要求,严格按照程序进行,要求学生如实如数作答并提交。确保无遗漏、无盲点,保证普测的质量和效果,普测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向公共卫生学院反馈。

操作步骤:

一、扫描下方二维码

二、进入系统,点击“我的”进行登录,用户名为个人学号,初始密码为:123456,点击“我的测评”→“未测评记录”→“开始测评”,答题结束进行提交。

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各系未校学生在相应时间段完成测评。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公共卫生学院

2023年9月24日